驾照申领新规
2012-11-15 11:46 点击量:3818 来源:九博资讯
「新规」
“闯黄灯”两次就可进学习班
日前,为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管理,改进驾驶人考试制度,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水平,公安部修订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以下简称123号令)。 123号令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23号令中的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中的一大变化,是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故意遮挡号牌由扣6分提高到扣12分;违反交通信号灯扣分由3分提高到6分。值得注意的是,在大多数驾驶员的概念中,违反交通信号灯就是闯红灯,但按照交通法规,只要是与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则相违背的驾驶行为,均属于违反交通信号灯,这就意味着“闯黄灯”与“闯红灯”无异,一次扣6分,两次进学习班。
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黄灯通行规则有着如下规定:黄灯表示警示。《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黄灯亮起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这就表示,如果在路口黄灯亮起时车辆没越过停车线,必须停车等候,否则即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