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定法院:将职工维权调解室、审判庭开进县工会
2013-10-12 11:43 点击量:2011 来源:未知
中工网讯 我们职工最担心的事情莫过于工资不能按时足额结算,作为永定县的职工,以后再也不必担心了,今天在县总工会,经过永定法官的悉心调解,我的劳资纠纷就这么顺利解决了。”这是近日福建永定县一家煤矿企业的两名四川籍务工人员,因一年前与煤矿老板之间的工资差额纠纷,在县总工会见到永定县法院民一庭法官说出的一番话,“还真不知道永定工会办公楼一年前就设有”审判法庭“,今后我们职工一旦发生维权纠纷,可直接到县总工会申请调解或起诉,甚至就在”巡回法庭“的审判庭内就地开庭,给我们职工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真好!”
近年来,永定县法院在审判或调解实践中发现,前来法院立案维权的职工属于弱势群体,从起诉到审理、执行的整个过程耗时长、难度大,即便最后达到了维权的目的,常常使职工感到筋疲力尽。为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及县工会的维权功能,去年8月15日,永定县人民法院联合永定县总工会共同挂牌设立了“维护职工权益巡回法庭”及“维护职工权益调解室”。目前,永定县总工会内已设有一间标准化的审判法庭场所和一间专门的调解室。同时,该院还从县总工会选出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工作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对他们进行培训之后,充分发挥他们具有处理涉诉案件能力的优势,帮助法官在“巡回法庭”审判庭内共同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这是永定县法院在新形势下维护职工权益的有益尝试。
该院分管副院长郑锦玉说:“永定县职工在发生维权纠纷后,将先由县总工会和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调解成功的,则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调解确认书对协议效力予以确认;调解不成的,”巡回法庭“当即立案,”巡回法庭“的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就地在县”巡回法庭“的审判法庭内开庭并作出判决。”
“巡回法庭”及“调解室”成立一年来,该院共指导永定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永定县总工会的调委会进行诉前调解125件,调解室共成功调解97件涉职工权益案件,在“巡回法庭”内就地开庭审理案件共5件,切实维护了永定县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阙林兴 陈志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