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企业和包工头要上“黑名单”
2013-11-11 10:56 点击量:2276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赵宝仓 葛普然)经河南省淇县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该县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动办公室建立建筑企业和包工头黑名单制度。11月5日,首批8个包工头被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黑名单制度目的在于确保建筑业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净化建筑市场环境,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谈起这份检察建议,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夏建勋深有感触。
事情发生在2013年年初。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姚滨(化名)等90名农民工才发现,包工头王某把他们9个月的工钱卷跑了。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后,王某曾答应尽快补齐,结果还是跑路了。2013年1月,承建河南省淇县汽车零配件交易中心的90余名农民工集体到该县政府信访。
王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淇县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其立案侦查,并进行网上追逃。很快,王某落网。无独有偶,一个月后,淇县检察院又批捕了一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建筑商。
两起案件的办理,引起该院检察长王朝晖的高度重视。他要求对此类案件展开调研,找准症结,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
经调研,该院发现,2012年以来,淇县劳动监察部门共受理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案件26件,其中有22家企业及时兑付了农民工工资,另外4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企业负责人被移交公安机关。
检察官在调研中还发现,大多数建筑企业固定人员较少,自身没有建筑资质,借用他人建筑资质承揽工程,“小马拉大车”,资金、管理跟不上,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又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导致拖欠农民工资事件屡屡发生。
据此,淇县检察院向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发出《建筑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应当加强治理》的检察建议。
建议不仅分析了此类事件发生的原因,还提出建立约束保障机制、严格规范新建项目审批手续、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严格落实日常监督机制、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以及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等六项具体建议。
淇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吕有信看到检察建议后,对该院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并建议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工作实效。
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检察建议,制定了足额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建筑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规定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各交纳合同价款的2%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通过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新建项目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将建设资金按照共同价款30%的比例划拨为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保障金,建设单位建立农民工工资按月代发部门,确保按月发放工资等等,形成了对建筑商的长效约束机制。
“感谢你们帮我们堵上了管理漏洞,希望今年年末不再出现拖欠劳动报酬的案件。”近日,夏建勋向淇县检察院发出邀请,希望检察官能够给该县建筑商和该局干部职工授课,确保检察建议深入人心,从而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