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遭歧视怎么办
2013-06-17 09:39 点击量:1836 来源:未知
什么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虽没有肝炎症状但检查结果中携带乙肝病毒,随后1年内连随访3次以上无病毒变化者。
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遭歧视的两种类型:
1、入职体检报告查出携带乙肝病毒而直接遭到拒用。
2、入职后检测出携带乙肝病毒,员工被辞退、劝退或放长假。
调查:乙肝病毒携带者传染么
具了解乙肝病毒主要来自母婴传播、婴儿期感染、抵抗力较弱的被感染者、慢性乙肝转化而成。健康成年人在接触乙肝病毒携带者时感染的几率非常小,尤其是职场中的工作接触不会传染的,如果不放心可到医院检查有无抗体,如果没有可注射乙肝疫苗预防传染。
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遭歧视怎么办
其实,以上的介绍中我们了解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不可怕,但是在就业找工作时,这类人群所遭遇的就业歧视是非常明显的。虽然我国在2007年的时候,劳动部和卫生部就已经出台相关的政策,禁止单位在招聘时体检乙肝项目,乙肝状况划入个人隐私用人单位无权检查此项。但还是有不少单位一旦知道求职者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就寻找各种理由给予拒用。
面对就业歧视,建议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注重隐私,预防受歧视。另外被企业录用后,要收集收集相关证据,避免因携带乙肝病毒而无法挽回工作机会时,向企业进行维权行动。一般情况下,因劳动法中的明确规定,禁止单位歧视的乙肝携带者,企业与劳动者打官司的胜诉不大,所以他们往往会选择私下赔偿,这对劳动者也是一种维权上策。
最后提醒,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哪些工作
想赢得公平公正的就业待遇,乙肝病毒携带者也要注意按照劳动法规,建议不要从事饮食(包括食品加工)、医疗(特别是接触血液的工种)、军人、保育员及服务行业的非工作,也不要献血(避免与血液发生接触的工作),在劳动法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不受歧视规定的基础上,也严格遵守法律的明文规定。